(本网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对供电企业的信任和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农村供电所如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如何维护供电企业的形象,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三来”反映的各类问题,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溧水供电公司农电部遵循以下“三十二字”方针要求农村供电所正确对待群众“三来”。
1、反应迅速。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本着“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服务八字方针和“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企业宗旨。各供电所要依据优质服务有关规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不得借故推诿、敷衍、拖延办理群众“三来”。对于普片性的群众来信要及时派人登门调查、处理;对于政策性、专业性、倾向性、苗头性较强的问题及时上报农电部,由农电部会同县公司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2、态度诚恳。一方面,要求接待人员对群众“三来”要文明接待,礼貌用语,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另一方面,要求现场人员立足“务实、规范、高效”的宗旨,调查人员要以优雅的举止、得体的着装、礼貌的谈吐、亲切的笑容。向客户表明身份、职务、目的。用真情服务,真心赢民心,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来弥补工作上的失误和不足。
3、深入调查。依据确保质量、狠抓落实的指导思想,坚持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做到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找出矛盾的焦点。
4、事实确凿。依据调查的结果判断所反映问题的真伪,区别对待。一是所反映的问题事实确凿,一方面向客户解释说明问题存在的根源,另一方面上报相关领导,及时拿出整改措施。二是如果反映的事情不存在。不宜采取恐吓、要挟的话语。要动之以情、晓之于理,宣传法制、说服教育。
5、积极整改。一是要针对找出的问题供电所要统一思想认识,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勘察、设计、备料、施工及时为用户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二是要认真筛选有价值的问题,加强“三来”问题的综合信息分析,找出工作中的缺陷以点带面作好整改,不要群众反映一处就整改一处,被动出击,腹背受敌。
6、及时反馈。对处理结果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失职误事。对来访、来电的客户以书面形式反馈;对来信的客户原则上写给谁的报给谁;写给组织的,按领导同志分工呈送,并由信访客户签署意见。如果客户拒收、拒签,办理单位应做好记录并由2名以上经办人签名确认;如果客户不服处理决定,处理人员应告知处理途径。
客户收到处理决定后,提出新的事实和依据,供电所应进行补充调查或处理,如客户的反映确有道理,供电所应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7、消除影响。及时、快捷、圆满的处理好群众的问题,是消除影响的捷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通过我们扎实的工作,使群众相信,我们是“真心为百姓,一心为三农”服务,来感动群众自发的为我们宣传。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现场的现身说法,积极宣传优质服务的承诺制度。鼓励、感谢群众发现问题多于供电所交流沟通,不要将事情复杂化。
8、杜绝重复。在办理群众来信方面。严格执行《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一是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收到群众“三来”后,及时登录办理。对一般信件和函告信件,向客户致谢,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后,立即传递相关领导处理,投诉电话5日内,举报电话10日内给予答复。二是注重办理工作质量。对上级领导批示件和函告件进行跟踪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来信人进行家访或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单,抽查来信处理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子以分析、通报,促进各级各部门办理质量。
在接待群众来访方面,做到使群众知道“找何人、到何处”反映问题,避免了群众“乱写、乱打、乱发”。一是公布接待地址、时间。农电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供电所营业厅为“八镇一区”接待点、24小时专人受理时间。二是规范接待行为。接待人员严格管理执行供电服务规范。在显目处放置“信访接待处”、“所长接待日”标示牌。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
溧水供电公司农电部通过关注群众“三来”,以此提升和创建优质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及时解决群众的“三来”所指出的问题、所激发的矛盾。在今年上半年对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受到了群众的赞许。100%处理了群众的“三来”问题,至今还没有受到客户的投诉,有力的推进了新农村和谐稳定的电力服务环境。
虽然有的群众所反映的事情很大程度上存在失实或夸大其词。但面对已经击发的矛盾,进一步提醒要深刻反思在营销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优质服务等工作上存在的不到位、供电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反思供电所部分干部、职工对优质服务还存在认识上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变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式。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求我们对带有普片性问题举一反三,克服基金、技术上的困难,加大对供电设施的整改力度。同时重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防范,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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