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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红:捍卫企业权益的“身边律师”

作者:蔡剑涛 王卫东  2010-03-24

用力去做一件事是合格,用心去做才优秀。江苏大丰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专职朱亚红就是一个用心做事的人。

2002年,朱亚红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大丰供电公司,从事企业法律工作。8年来,她刻苦钻研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捍卫企业权益,积极为同事答疑解惑,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身边律师”。

严格把关 避免纠纷

2009年,大丰供电公司所属的一家企业有意将一项工程中的铁塔基础土建部分分包出去。根据相关规定,合同转到了朱亚红手中,由她把关。

虽然这份合同已经多个部门负责人审阅,但朱亚红还是非常慎重。她翻阅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后,得出一个结论——该企业中标后可以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但是要符合“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等5个条件。然而,该工程的分包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有不少条款需要规范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朱亚红提出,对分包工程价款较高的项目,建议采取竞价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在确定分包项目的承包方后,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建设单位以取得其同意;对确定后的承包方,除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外,还应增加提供安全责任担保的约定,担保金额确定为合同价款的15%左右等10多项建议。

事后证明,朱亚红设想的许多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发生了。正是由于修改后的合同将彼此的责任规定得明明白白,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许多纠纷。

多年来,朱亚红严格为企业合同和其他各类协议当好法律把关人,每年审阅的相关文稿有三四百份。由于她严格把关,从未发生过一起因合同或协议内容不规范而导致的纠纷。

认真思考 理念创新

2009年3月,大丰电视台播出了一部专题电教片《植树造林,远离电力线路》。该片通过真实的案例、翔实的法理,让广大群众了解了一个事实:在植树造林时必须注意人身安全、保护电力设施。这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创新性做法,得到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肯定。

这部电教片的主创人员之一就是朱亚红。电力设施保护一直是供电企业的工作重点,也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朱亚红长期思考的问题。她发现电视媒体在农村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受众较多,就主动联系大丰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筹备专题片的拍摄工作。拍摄过程中,朱亚红从各类电力法规中挑出与百姓生活、电力设施保护最紧密的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让百姓一听就懂。

今年,在朱亚红的提议下,大丰供电公司又与大丰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现在,大丰市250多个行政村的宣传橱窗里全部张贴了电力设施保护内容,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朱亚红,大丰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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