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7点30分左右,进行了一天当月居民用户收费工作的新沂供电公司瓦窑供电所收费员梁苏洋和朱艳琴利用快下班无人缴费时机核对当天收费金额。
“哎呀!”就在小朱认真清点现金的当口,传来了小梁的一声惊呼。“怎么啦?”小朱以为小梁不小心收到了假币,赶紧跑过来问。“我今天多出了56元现金!”小梁说道。这怎么可能?小朱在心里嘀咕。凡在供电所营业厅参加过收费工作的业务员都知道,每次收费总会贴进去一些个人现金,有时遇到一些钱没带够,少1元2元现金的的用户,收费员往往就随手垫付,省得麻烦用户多跑一趟。至于收电费能多出钱来,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我和你再算算。“小朱说着,又和小梁对照营销系统里小梁的当天收费记录,仔细地算了起来……还是多了56元!
怎么回事?小梁绞尽脑汁地想着。贴钱他倒不怕,怕的是万一用户交了电费,他却由于疏忽没有进行销帐,那可就麻烦了。
“我想起来了!”就在小朱打算帮小梁把收费记录打印出来,对照发票一一核对时,小梁找出了日记本翻了起来。他看到日记本上有着这样一行字:“09年7月15日垫付街集用户‘吕夫玉’电费75元。”接着后面又写上了“已还,9月15日”。原来该用户在上月缴费时由于赶集没当心,身上现金全部被偷……看着焦急难过的用户也为了避免该户再跑一趟路,小梁当即给用户垫上了当月电费。
当天下午14点左右,该户前来缴费,把本月93元电费缴清后又还了上月由小梁垫付的56元钱。小梁则只是随手做了笔录,却并没有记到脑子里去。
虽然这只是瓦窑供电所工作过程中非常再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但却体现了新沂供电公司职工爱岗敬业,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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