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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能成“闲管”

作者:孙贵书    2009-09-30

平顶山“9.8”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有记者到这个距离市区直线距离不过几里地,乘车不到10分钟便进入城区的煤矿去采访,了解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也专门在这家煤矿派驻了三名驻矿监管员,24小时驻矿监管。可一些矿工告诉记者,在井下干了几个月的活,都没见过政府干部下来检查过;附近的村民不无气愤地说:哪里是监管,都是些“闲管”,干的都是面子活!

监管成“闲管”,听了让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从字面上讲,所谓“监管”,就是“监视管理,监督管理”的意思。这里的“监视”和“监督”,不外乎全程监视,全程监督。在监视、监督的前提下,有效地实行科学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管理。可是,平顶山市新华区下派的三名驻矿监督员,完完全全是做样子,贴标签,他们根本没有把安全监管的职责放在心上,没有履行好自己作为监管员的职责,结果发生了惨重的瓦斯爆炸事故,让人扼腕长叹。

建筑、电力、采煤、采油、化工等施工场所,安全要求高,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规定,这些场所都应该配备监管人员(也称安全员)。基层监管员,是一个较为特殊而又极其重要的群体,身上担负的重担很多,譬如:安全信息的传递,作业地点与作业人员的安全状态,安全隐患的查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凡是与安全有关的问题,都需要监管员去督察和督促完成。可是,不可否认,我们有些监管员,并没有担负起自己所应担负的责任:有的监管员顾虑重重,抓安全怕得罪人,工作起来有力不敢使;有的监管员不能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分忧,不尽力做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的措施;有的监管员甘做“和事佬”,不敢唱“黑脸”, 对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不敢依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而是感情用事、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还有的监管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挺身而出,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而是任由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更有甚者,有的监管员,不到施工现场,不尽到一个监管人员的责任,使监管成了“闲管”,让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结果发生了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多很多的。

监管监管,要严格地进行监管,要将安全制度和措施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所有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的做法,都与监管所担负的职责格格不入,都是犯罪。诚愿我们的监管人员,都能时时刻刻牢记自己身上所担负的重大职责,时时处处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真正担负起单位、社会和时代赋予的重大责任。如是,就一定能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监管体系,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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