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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供电所开展所“误”公开

作者:施王辉    2009-10-19

农村供电所所务公开制度在农电系统已实行相当一段时间,在内部网站进行阳光公示已很普遍,其目的是让职工了解所内情况、参与民主管理与决策,更好地对所导班子进行监督。然而,所务公开由于没有规定统一的模式,所以公开的内容必然存在着异,至于所务公开中的出现反映某所农电经营管理政绩的诸如工作日程安排、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小结等就不足为怪,而对一些职工很敏感和反映强烈的定额经费如招待费、职工交通费、宣传费用等使用情况都被一一“忽视”了,特别是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提之较少或隐而不宣。笔者愚为,目前的农电管理体制下,要让职工明白,还所长清白,所“误”公开值得运用而且很要必要,因为它是一剂苦口良药,可以有效规范和督促供电所的管理行为,所“误”应该予以公开。

有人担心实施所“误”公开把存在问题“曝光”后会降低所领导的威信;有的怕公开后会在职工中留下“把柄”,以后工作不好开展。其实,工作中出现失误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能够承认失误,找出失误的原因,及时纠正失误,这样才能够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有利于提高所领导的工作水平。所“误”公开不但不会降低所领导的威信,反而会让职工切实感受到所领导对他们的信任,从而更加理解、支持所领导的工作。所以要把农村供电所的所“误”公开工作抓实做好,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要摒弃私心杂念。作为供电所的负责人,既要有“敞开心扉给人看”的坦白和赤诚,又要有正视缺点、错误和勇于改正不足的勇气,乐于接受职工们提出意见,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其次,要多提建设性意见。有一种意见叫“漂亮意见”,以圆滑“包装”,让批评变味,这种意见要不得。我们要的是一针见血,切实可行。这样,公开的所“误”才不至于付诸东流。

第三,整改要落到实处。对于公开的所“误”,在所务会上要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查缺补漏,防止类似的失误。对于职工提出的批评和意见,要归纳整理,及时采纳,付诸于行动。

惟此,农村供电所的所“误”公开才能发挥“药”效,职工也能谏言如流。

 

标签:农村供电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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