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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电力公司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尚东平  2009-11-19

近日,内蒙古凉城电力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该公司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以严管理、重服务、抓发展、促效益,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以积极向上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组织观念,增强了向心力,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并且依据坚强的供电网络,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服务,成为当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服务行业之一。

标签:凉城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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