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获悉,经过黑龙江省监督部门十家单位联评,黑龙江牡丹江电业局荣获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光荣称号,这也是黑龙江公司所属供电企业中,唯一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诚信龙江”建设,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树立诚实守信企业典型,11月30日,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省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海关、省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十家单位,对一年来企业诚信工作进行全方位测评。
牡丹江电业局在诚信企业创建中,“内树和谐”,实施“送温暖”工程。设立“爱心救助资金”,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开办职工之家,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花园式建设,集中安装监控摄像头,职工住宅屋顶起脊,阳台更换钢窗。这个局清福小区被中央文明办、文化部授予“国家级文化小区”,该局还建立了职工之家、阅览室、健身房29个,离退休员工活动室9个。
外部环境和谐创建上,该局开展了重点客户对窗口单位无记名考评、有奖征集意见活动,特邀监督员暗访,推出“零点作业法”、“无停电收费”及“电话号码购电业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在开展“心系困难企业,献爱心实施解困工程”活动中,投资385万元解决了鑫利化工厂安全供电问题,为顺达电石有限公司等29家重点企业解决用电难题。2006年以来,牡丹江电业局用于城市电网建设资金总额达9.48亿元,为市政建设及重要活动保电提供设备及无偿施工资金总额达2000余万元。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中,为牡丹江特教学校捐款三万余元,全局以各类形式捐助贫困学生四十余人,连续六年荣获市“捐资助学爱心集体”光荣称号。 该局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法,认真履行纳税职责,实行产业资金透明制度,诚信服务于广大辖区客户,赢得了参评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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