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砍了俺家的树,你们赔偿,如果不给俺一个合理的答复,你们供电所就等着瞧,不让俺好过,俺也不会让你们好过了……”这是今年3月份的一天,家住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拳东村的一村民高声对着供电所撂下了一句恶狠狠的话,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以后,供电所收费人员到拳东村收电费,该村民就故意躲开不交,收费人员上门催交,他故意刁难,拖延时间不交电费,甚至少交电费,还对收费人员恶语相向,扯着拉着推出大门。该村民的行为扰乱了用电秩序。对此该所领导亲自上门耐心地宣传“电是商品、用电交费”的道理,沟通思想、沟通感情,讲解电力法律法规和电价政策,并通过村委会进行协调,还是无动于衷不起作用。
可谁也没有想到,该村民的思想会转变。12月9日,“钉子户”一改常态,主动到供电所补交了300余元的电费,并“负荆请罪”向供电所的同志们道歉。
事情还要从4天前说起。该村民儿子结婚迫在眉睫,新盖得房子还没有布线接电,该村民非常着急,供电所了解情况后。组织了6名供电人员不顾天气寒冷来到该村民家,用了一天的时间,把5间新房内的导线布置完毕,又帮助安装家用电器。该村民看着供电人员忙碌的身影,惭愧地低下了头。该村民请供电所的同志们吃饭,送香烟和喜糖都被婉言谢绝。是供电人员不计前嫌宽大的胸怀,真诚、热情的服务打动了该村民。促使该村民来到供电所交清了电费,还不停地夸奖供电所服务好、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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