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公司下发《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俭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文明的节日。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吉林公司立足于早要求、早部署、早提醒,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早加以防范。要厉行节俭,严格规范走访和慰问活动,严禁公司系统各单位(部门)之间、基层单位与上级单位之间以节日慰问等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范节日期间各种补贴和福利物品发放,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简约节日庆典活动的规模,减少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次数,严禁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代金券、购物券、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许以任何借口组织干部员工及家属用公款外出旅游、观光;不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许违规私驾公车和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不许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好的作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与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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