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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等于自杀

作者:王页开  2010-01-15

看了这个题目,有人可能会说:“别在那里吓唬人了,习惯性违章怎么能和自杀划等号!”其实每个电力员工都清楚,在已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中,不论大小,其罪魁祸首都是习惯性违章所为。目前,公司下发了《农村电网人身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一书,书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共42例安全生产事故,每一例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

深究这些事故的原因,最根本的莫过于安全意识的淡薄和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六不”(作业不办票、作业前不交底、作业现场不监护、作业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行为;倒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撤电杆前不检查电杆线的牢固程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杆上人员未系安全带。这些事故的发生是严重的违章现象,暴露了少数员工安全意识缺失,这种缺失就像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随时都会有可能爆炸,产生可怕的后果。

习惯性违章与危险点是一对孪生兄弟,习惯性违章是导致事故的人为因素,危险点则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素。习惯性违章往往会人为的制造、生成和扩大危险点,最终酿成事故。所以,要想有效地控制危险点,就必须从思想上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从行动上根除习惯性违章行为。

作为基层单位的一名专职安全员,我们应立足本职岗位,加大现场反违章工作力度,把作业现场作为反违章工作的前沿阵地。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不漏过一个细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永新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习惯性违章,等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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