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样的表述,不仅意味着“尊严”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意味着维护公民的尊严与保障百姓的生存,已经并列为政府的当然责任和工作目标。
在今天,劳动的概念早已超越了体力支出和单纯的物质财富创造的范畴,人民同时也是一名劳动者。人民在劳动中获取报酬、得到快乐、赢得高尚和光荣的声誉时,必须拥有尊严,也应当拥有尊严。但是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劳动者在付出劳动之后却不能获得基本的报酬,许多劳动者凭借诚实的劳动却并不能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流浪在都市的打工农民,依靠诚实的劳动却不能得到应得的酬劳,他们讨薪无门不惜以死相逼,他们的尊严何在?而同样是作为劳动者的企业主,他们获取的财富又有何光荣可言?那些无数的、无辜的死难矿工,他们在充满了艰辛和危险的环境中劳动,他们在管理者对利益的贪婪中不明不白地死去,有的还被黑心的矿主将真相隐瞒、掩盖,他们的尊严何在?
那些生活在祖祖辈辈生息繁衍过的土地上的人们,在依赖有限的田地维持一种要求不高的生计时,却不得不忍受废气、污水以及重金属污染的侵害。禾苗屡屡绝收,池鱼频频遭殃,甚至还有污染造成的癌症村。人们无可奈何地生存在一种严重污染的境地里。这些朴实的劳动者的尊严又从何而来?
尊严,对所有的劳动者来说,都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高贵的。劳动缺乏尊严,人民就不可能有快乐。劳动失去尊严,人民也绝不可能会幸福。劳动的尊严,是那么的真实,也更不容轻视。
尊严一词既然出现于政府工作报告中,即可证明中国人尊严意识的觉醒和对尊严生活的渴望。如何让每个公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虽然任重道远,我们却已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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