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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全国第三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会议召开(1999)

  2003-03-24

1999年12月22~24日,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电力公司在济南召开了全国第三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农网建设与改造计划执行和城乡用电同价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200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国家计委曾培炎主任、张国宝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陆延昌副总经理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计委价格司毕井泉司长就同价问题发言;山东、河南、陕西、广东、广西、江苏等6个省(区)作经验交流。

总结经验 改进工作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

国家计委主任 曾培炎

1.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为了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的进展情况,1999年7月28日至8月20日,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派出14个稽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和河南等14个省(区、市)进行了专项稽察。从稽察结果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到10月底,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网"两改一同价"方案已全部批复,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1)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展顺利,质量良好。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农网建设与改造进展情况是好的,工程质量是高的。到目前为止,累计下达投资计划108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0%。到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380亿元,占已下达投资计划的35%;完成110kV变电所305座、线路7072km,35kV变电所1020座、线路13万km,10kV线路146万km,低压线路超过36万km,更换高耗能变压器144万台,配电台区改造超过13万个。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陕西、河南和云南、浙江、福建、甘肃、青海等12个省市已全部完成了1998年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任务。预计到1999年底,全国可累计完成投资550亿元,约为计划总投资的30%。

从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国家计委1999年4月下发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普遍建立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了各级行政责任人和质量责任人,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规定和办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35kV及以上工程建设,大部分按规定实行了监理制,工程承发包大都实行了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主要设备和材料大部分能够通过招标方式统一采购。10kV及以下低压工程,均由各县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总体上看,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比较规范,已完工程基本达到了要求,没有发现大的质量问题。

通过农网建设与改造,各地农村电网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和网架结构薄弱的状况有了较大改观,有效地降低了变损、线损,农村供电质量也明显提高。初步调查,已经完成低压电网改造的乡镇,大部分低压线路供电半径降至500m以内,低压线损由改造前的25%以上降低到了12%左右,电压也能够稳定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启动,步伐加快。全国已有30%的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据对13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16728个乡镇电管站中,已有7634个改为供电所,成为县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占456%。其中,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四省进展较快,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已达到99.7% 。

(3)农村电价明显下降,促进了市场消费和经济增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发出的《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取消了违反国家规定的在电价外加收的各种附加费和基金等,特别是随着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农村电价管理中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和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农村电价的降低,对启动农村市场,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1999年1~10月,河南省农村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5.7%。

2.农网建设与改造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部分地区农网建设与改造进展缓慢。到1999年10月底,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湖北、江西、广西、重庆和贵州等9个省(区、市),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完成投资不足1998年计划的60%。工程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投资计划下达较晚,银行贷款手续复杂,国债资金到位慢。但是也必须指出,一些地区领导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网建设与改造作为一件事关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事来抓,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情况,影响了工程进度。

第二,少数工程存在质量事故隐患。一些地方在农网建设与改造中,质量管理规定执行不严,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影响了工程质量,有的项目存在着质量事故的隐患。目前已经发现一些竣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如低压线路乱拉乱扯,设备安装不规范。部分地区设备质量也不合格,有的地方甚至还使用了被国家列为淘汰产品的S7系列变压器。国家规定,35kV及以上工程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公开招标选择。但稽察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几乎全部是通过指定方式确定的;大宗设备和材料采购虽然按规定进行了招标,但形式重于实质,不仅全部采取邀标和议标的方式,而且招投标地方保护严重。经过14个省(区、市)的稽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监理人员中,无证上岗的近20%。一些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对监理规程不熟悉,很难履行监理职责。

第三,一些地方挤占、挪用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是专用资金,必须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从稽察情况看,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不规范和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在稽察的14个省(区、市)中,有8个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将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与企业经营资金混存混用。二是挤占、拆借资金。在稽察的14个省(区、市)中,有5个存在挤占、拆借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的现象,挤占、拆借金额达5130万元,有的用于冲抵已竣工农网工程的有关费用,有的用于购置计算机、抄表器和IC卡电能表等不属于农网建设与改造范围的设备,还有的甚至把资金借给别的单位使用,或用于办公、福利支出。三是个别地方高息转贷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省级项目法人责任制,无论直供直管县还是趸售县的农网建设与改造贷款,都应由省电力公司统借统还。但有的项目法人提高贷款利率后再转贷给有关趸售县,这是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不利于控制工程成本。四是设备材料采购层层加价。农网建设与改造的主要设备和大宗材料,要求项目法人统一招标采购。但一些地方把招标采购变成了垄断采购,把从厂家招标采购来的设备加价供给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有的设备招标采购的价格比市场价格还要高。在稽察的14个省(区、市)中,有7个存在价外加价问题,加价幅度在5%~15.5%之间,个别单项材料加价幅度甚至超过36%。

3.2000年农网建设与改造的任务和要求

2000年是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关键一年。国家将继续加强对农网建设与改造的投资,初步计划安排投资550亿元,再加上1999年的结转投资500多亿元,需要完成的投资量达上千亿元,要求完成竣工县1000个以上,加上1999年竣工的550个县,到2000年底,全国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将竣工1550个县,占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65%,其余850个县要在2001年底前全部完成。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保证进度,保证质量。为了做好明年农网"两改一同价"的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五点要求:

(1) 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网建设与改造如期完成。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全局的高度和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农网建设与改造的领导,精心组织,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领导责任制。不久前,朱容基总理在视察青海、宁夏等地时明确指出,各省(区、市)都要成立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有一副省长挂帅。我们要认真贯彻朱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真正把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所有参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度较慢的地方,一定要抓住机遇,加紧工作,迎头赶上,确保国务院提出的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农网建设与改造任务的目标如期实现。

(2)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工程质量。

针对农网工程稽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国家计委在已经下发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这次又下发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补充规定》,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和施工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请各省(区、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

搞好农网建设与改造的设备采购。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的70%用于设备采购,做好农网工程设备采购工作,对于确保农网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至关重要。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农网工程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设备和大宗材料必须统一招标采购,招标工作一定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规范进行,坚?公平、公正、公开、信用"的原则,严禁把统一招标采购变为垄断采购和权利采购。

加强农网工程的施工管理。35kV及以上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真正负起监理责任,严禁搞形式主义。要针对10kV及以下低压工程分散、施工管理困难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强培训、示范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3)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与企业的经营资金和生产资金混存混用。农网工程的项目法人要确实负起责任来,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提出明确的财务管理要求和规定,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针对农网工程稽察中发现的资金管理问题,国家计委这次下发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资金管理规定》,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投资构成、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有关收费等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确保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的有效使用。设备的招标采购既是保证设备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农网造价的重要措施,各省(区、市)计委必须加强对农网建设与改造设备招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设备的招标采购价格就是设备的最终价格,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管理费等费用,制止设备采购环节的层层加价。要建立每个台区改造工程的台账,详细记录资金的来源和使用状况。

(4)认真解决担保和还贷等问题,促进银行贷款及时到位。

项目法人一定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银行沟通,按照银行的要求,做好贷款申请和担保的各项工作。今年3月在郑州会议上,不少地方反映银行贷款的担保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难以找到合法的担保单位,影响了银行贷款的到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计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的建议,报请国务院同意,特许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采用电费收益权质押方式进行担保,没有合适担保单位的,可以选择这种方式。由于担保问题而没有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的地方,项目法人和贷款银行要进一步协商,尽快落实担保手续。

贷款的偿还,是项目法人和银行都十分关心的问题。这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按商业化要求运作的,要讲究经济效益。所有资金,不论是国债、还是银行贷款都是要偿还的。各地既要考虑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承受能力。要把握规模,控制成本,降低造价,提高效益,确保还贷。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电网成本,逐年摊入全网电价,这是国务院明确的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已经同意将农网建设与改造贷款期延长到20年,政策是非常优惠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具体落实。各省(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农网投资还贷工作的领导,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还贷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消除项目法人和银行的后顾之忧,促使各项资金都能及时到位,加快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进程。

(5)切实推进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

各地都要高度重视乡镇电管站体制的改革问题,按照国家的要求,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农村电工都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在2000年底全部完成乡镇电管站的改革任务,为城乡用电同价创造条件。

城乡用电同价是这次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农村电价的重要手段。要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电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地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城乡用电的同价方案,2000年要在已经完成"两改"的550个县,首先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发挥示范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近期,国家计委将根据各地同价工作的进展情况,下发城乡用电同价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区、市)物价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同价实施方案,报国家计委批准后执行。

在农网建设与改造中,向农户收费是一个敏感问题,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都曾有过报道。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对农户电表及进户线等设施改造,确需向农户收取费用的,必须由省级物价部门从严、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向农户收取的费用也必须规范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名义,向农户乱收费。

标签:农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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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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