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8日,电监会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柴松岳作了报告题为《求真务实 再接再厉 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这》,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了下半年主要工作。
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结合当前电力监管工作实际,下半年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电力改革与发展,处理好开放市场和加强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求真务实,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电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确保电力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确保电力安全生产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电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电力改革处在重要时期,电力供需矛盾又十分突出,影响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因素很多。由于部分电网和发电机组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相当严重,再加上7月份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恶劣气候频发,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损坏都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电力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懈怠。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电力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工作要细而再细,方案要周而再周,措施要实而再实,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下半年,电监会要完成《电力事故调查规定》的审定工作,争取年内颁发执行,并做好规定的宣贯工作。理顺“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的工作关系,推动大坝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组织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规定》,并下发执行。根据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要求,修改与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确保电力供应仍是下半年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促进已建项目尽快投产,努力增加供给。在认真总结上半年需求侧管理经验的同时,抓好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且加强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继续抓好优化电力调度工作,促进跨区、跨省电力交换,合理配置电力资源。
二是以推动《电力监管暂行条例》出台为重点,加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建设。
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电力监管暂行条例》的出台,下半年,我们要尽最大努力,把推动《条例》出台作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确保《条例》年底前按期出台,为电监会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推动《电力监管暂行条例》出台的同时,要继续配合发改委,做好《电力法》的修改工作,反映、协调各方意见,争取尽早按程序上报。《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的制定也要加快进度,力争年内完成,以便使其尽早指导电力监管工作。要继续完善业务许可证的操作制度,年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争取公布实施,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管理办法》、《电工进网作业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尽快出台《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在此基础上,争取年内开始研究制定《输配电企业成本审计办法》。抓紧输电成本规则研究,力争10月底完成。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建设一定要严格把好审查关,确保建规立法质量。
要继续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组织制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许可实施具体程序,规范许可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在抓紧重要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搞好电力监管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譬如,组织开展电监会监管体制建设纲要研究,电力市场建设纲要研究,开展监管程序研究等等。下半年,还要继续履行《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研究》项目咨询合同,在总结上半年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形成相关课题的最终报告。
通过这些专门课题的研究,明确监管制度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阶段性安排,使电力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展开。
三是以电力市场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继续做好东北和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要认真做好模拟运行阶段的工作总结,根据模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完善交易规则,改进技术支持系统,为试运行和将来的正式运行积累宝贵的经验。抓紧做好南方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为尽早投入模拟运行打下基础。适时启动华中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启动西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华北电力市场建设的课题研究。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各项电力体制改革。在下半年,我们要拿出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电力改革的总体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
同时,我们要抓紧时间,继续推进今年年初确定的改革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主辅分离工作步伐。认真抓好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购电试点工作,尽快启动试点,并加紧研究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要求电网企业抓紧研究制定实行输配业务财务分开的核算方案,有选择地进行试点。继续完善电网企业的重组,推进区域电网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推动落实原省级电力公司的改组工作。
四是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认真履行各项电力监管职能。
下半年,电监会要在总结去年电价检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电价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联合发改委开展全国范围的电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的整改情况,电价违法、违纪情况,各地区对国家价格调整政策和发改委、电监会联合下发电价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电价检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在开展电价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其他各项电力监管工作。市场监管、输电监管、供电监管、发电监管等重点监管业务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按计划积极推进。要继续开展专项稽查行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三公”调度,严肃购售电合同,规范并网行为和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好,保护好。
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电监会要在巩固上半年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指导电力企业配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同时,抓紧完成《关于加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犯罪的指导意见》,着眼建立打击的长效机制。
五是以分支机构组建为重点,加快电力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设。
下半年完成东北区域电监局整体组建工作,同时抓紧组建其他区域电监局。在组建的过程中,电监会要按照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处理好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在机构到位的同时,职能、责任也能随之到位,使电力监管机构尽快发挥应有的作用。(2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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