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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正民:湖北能源“三化”构建供应保障立体化

作者:尹正民   2013-05-24

能源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湖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动全省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服务“五个湖北”和小康社会建设,必须深入思考各种能源供应方式的优缺点,走一条保障湖北能源安全和清洁利用的科学发展之路。

深刻认识湖北能源现状和发展面临的挑战

从能源供给情况来看,湖北能源资源十分匮乏。一次能源基础储量合计53.6亿吨标准煤,约为全国总量的2%。常规能源资源中面临“煤缺、油少、气乏、水尽”的局面。煤炭储量14.3亿吨,总量不足全国的1%;石油储量1.3亿吨,占全国储量的0.8%;天然气储量98.7亿立方米,不足全国储量的0.06%;水电资源经济可开发量3780万千瓦,居全国第4位,但基本开发完毕,且所发电力大量外送;其他资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尚难当重任。目前,能源输入主要为“北煤南运、西气东输、东油溯江”,依靠大量输入外省能源。

煤炭、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均在9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电煤依靠铁路从北方调  入,电煤供应受外区煤炭产能和铁路运力的双重限制,导致湖北季节性和时段性缺电问题十分突出。

从能源需求情况来看,缺能状况将更加突出。当前,湖北能源消费总量为1.5亿吨标准煤/年,占全国消费总量的4.4%,但是能源生产总量严重不足,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5.2%,如果考虑三峡水电外送因素,能源自给率实际只有21.9%。随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预计到2015年、2020年,湖北能源消费总量分别将达到2.1亿吨标准煤和2.7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率分别下降至17%和14%,经济发展与能源约束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节能环保要求来看,能源发展方式急需转变。一直以来,湖北能源终端消费以煤炭为主,2012年煤炭消费总量超过1亿吨标准煤,预计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将分别达到1.59亿和1.78亿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带来了环境污染等多方面的问题,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低碳和无碳能源比重,实现能源结构的多元化和清洁化,是当前湖北省能源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加快构建能源“三化”保障体系是推动湖北能源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上分析,推动能源供应和保障方式创新,需要充分利用湖北在全国交通运输体系和电网格局中的区位优势,加快构建涵盖输煤、输电、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等一系列战略措施在内的湖北能源综合保障体系。

从能源发展理念上,更加注重能源保障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能源生产消费清洁化”。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强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发展道路。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建设“五个湖北”的宏伟目标,“生态湖北”是其重要内容。预计“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如仅依靠本地新增火电装机方式来确保能源需求,不仅能源供应保障的任务十分艰巨,湖北的生态环境也将面临巨大挑战。

在能源发展思路上,更加注重输电与输煤统筹协调,实现“能源供应保障立体化”。根据需求预测,到2015年、2020年,湖北省电煤新增供应量分别达到2000万吨、5000万吨。即使蒙西重载铁路建成后,新增运力满足电煤运输需求,预计湖北每年可获得电煤约为2600万吨,依然难以满足电煤新增的需求量。随着湖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未来全省输煤、输电均有较大发展空间。输煤和输电两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能源输送方式的合理分工和相互补充。单纯依靠电煤保障电力供应风险较大,难以持续,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能源供应保障立体化格局。

从能源发展方式上,更加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实现“能源资源利用多元化”。“十二五”期间,湖北能源消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逐步上升。为实现湖北能源资源利用的“多元化”,需要着力优化能源布局,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化秸秆、稻壳等农林副产品发电项目,扎实推进沼气发电项目,加快风电建设项目进度,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建立“节约”也是有效供给的观念,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战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推进节约优先战略实施。同时,在充分吸纳三峡和葛洲坝水电资源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湖北与相关省份跨区电网建设,积极吸纳北方火电和西南地区水电资源。

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电力具有便于转换能源型式,能高度集中也能多路径分散,清洁干净和易于  控制,可大规模生产和远距离输送等特性。以电力为中心,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一个重要支点,有利于加快构建安全、集约、清洁、高效、多元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是构建湖北能源“三化”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

2013年国务院正式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输煤输电并举,逐步提高输电比重。发展智能电网对于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保障能源安全供给、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提高民众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电网是能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电网电压等级越高、网架结构越强、规模越大,输送和配置资源的能力越强,技术经济优势越明显。湖北境内1000千伏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在满负荷运转下,其输送能力相当于新增两座葛洲坝水电站的发电装机。工程投运4年以来一直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极大缓解了华中地区缺电局面,成为我国南北方向一条重要能源输送通道。实践证明特高压电网具有电能传输、市场交易和优化配置的功能,其在能源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特高压电网是实现湖北能源生产消费清洁化的有效途径。按照国家能源发展规划,2015年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千瓦,2020年达到2亿千瓦。湖北必须依托特高压网架的远距离、大容量输送能力,抓住省外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资源大开发的机遇,争取更多的清洁能源和更大的市场份额,以免重蹈三峡分电覆辙。

特高压电网是实现湖北能源供应保障立体化的重要通道。湖北电网处于特高压电网规划中“西纵、中纵、南横”三个交流通道交叉点上,这一枢纽和通道的特殊地位,为实现湖北能源供应由“过度依靠输煤”向“输煤与输电并举,更加注重输电”转变,最大限度降低湖北能源使用成本提供了极大便利。需进一步加快湖北交直流特高压电网建设,早日实现“煤从空中走、电自全国来”的目标。

“守着一库水,总会有水喝”,湖北应紧抓机遇,以“电网高地”有效弥补“能源洼地”的劣势,进一步快构建特高压电力“高速路”和“绿色走廊”,依托湖北电网在全国核心腹地的地理优势,加快建成“更高层次的枢纽型、更加坚强的受端型、更高水平的智能型”的现代化大电网,将湖北融入全国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支撑。

(作者系湖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尹正民,湖北能源,三化,供应保障,立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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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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