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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电力四年累计投入资金3.0415亿元 完成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

  2009-12-18

12月15日,浙江瑞安市鹿木、顺泰、潘岱、江溪、场桥等五个乡(办事处)顺利通过了由温州市经贸委、农电办、温州电力局的专家组成的新农村电气化乡(办事处)考评验收组的验收,成为瑞安市第四批新农村电气化乡(办事处)。至此,瑞安电力公司已经全面2009年完成5个新农村电气化乡(办事处)、81个新农村电气化村的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

在验收中,专家们通过“听汇报、看台账、现场走访”的方式,从供用电设施、供电服务、供电质量、供电管理、供电水平等多方面进行仔细评估,根据《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考核验收细则规定》,一致认为鹿木、顺泰等五个乡(办事处)达到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乡(镇)标准,通过验收。

今年是瑞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的第四年,2006年,瑞安市作为全国首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试点县(市)之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瑞安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瑞安电力公司紧紧抓住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围绕用电水平、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考核目标,扎实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工作,到目前为止,瑞安市已经建成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9个,电气化村347个,四年间累计投入资金3.0415亿元,为加快全市电网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挥好电力“先行官”作用做出了贡献。

来源:中国能源信息网

标签:瑞安,新农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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