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对一居民盗窃国家电能,态度蛮横,不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被公安局依法拘留10日,罚款500元。
8月7日晚,安徽省灵璧供电公司渔沟供电所对街道#6变进行夜间营业普查,当普查到仲某家电表箱时,发现该户空调等家用电器都在正常运行,电表却纹丝不动。仔细检查发现,该户是两块电度表,一块表为动力用于榨油,一块表用于生活照明,动力表的中相连片被人为松动,导致电度表不计量。初步判断该户有窃电嫌疑,随即报案到灵璧县渔沟派出所和供电公司电力稽查队。派出所和稽查队人员赶到现场后,派出所民警要求户主下楼开门配合检查,户主仲某极不配合,并将家里的所有用电器全部关闭,无论民警怎样喊门,仲某就是不开门。仲某在室内电话通知其弟前往现场搪塞,其弟王某某到现场后,让仲某打开所有电器,王某某亲自观察电度表运行情况,经其弟王某某现场证实,在仲某家所有电器开启运行的情况下,两块电度表均不计量,并亲自写出书面证明一份。渔沟派出所要求仲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渔沟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仲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去处理,并找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派出所威胁办案民警。于是,8月10日,灵璧县公安局依法对仲某做出以上行政处罚。供电部门的损失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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