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3名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分子代庆喜、李生玉、张金炯被判处死刑。8月15日,3名罪犯在延津被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代庆喜、李生玉、张金炯等11名破坏电力设备罪犯,分别结伙于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先后窜至河南、河北、山东的9个县市农村,大肆疯狂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农业动力线,使数十万亩的农田灌溉受到影响,致使农作物不同程度地减产,使农民遭受了巨大损失,电力设备也遭到重大破坏,损失严重。
标签:电缆,违法,电力法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中青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