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8月9日上午10点钟,巴东县茶店子镇安居村一耄耋老翁马某准时到达当地供电所,如数缴纳了因习惯性窃电而被执法部门追究的应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共2500元,写下了《保证书》,在威严的法律面前不得不束手就范。
马某76岁高龄,身体硬朗结实,与老伴单独居住,在当地算是富足人家,因自恃有八个子女人多势众,自己年老气盛别人奈何不得,便有恃无恐,称霸一方。为了自家干湿磨、煮猪食及最小150瓦灯泡照明等家电的节省和方便,农改前他就经常在电表上打歪主意窃电。2001年农改对电表实行了集装和加锁后,他又打起了从外线窃电的如意算盘,只要管片电工不在,他就用绝缘导线制成挂钩状,用竹竿挑起直接勾挂在表外的公用入户裸导线上进行窃电。供电所管片电工和稽查专班多次检查发现,多次实施停电措施,多次进行法规宣传,但其对电工们的说服规劝不屑一顾,仍置若罔闻、不思悔改,屡屡擅自在表外接线用电,在当地老百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7月下旬,巴东县商务局电力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立案,并派出得力执法人员,冒着酷暑步行20多公里山路前往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经依法调查核实,该老翁窃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理应受到严厉处罚。因考虑年岁已高,遂对其讲明了窃电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行了《电力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严肃认真的训诫,给予了免于行政处罚和大幅降低追补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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