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五年后发现一直替人付电费 通过司法可要回

  2006-10-05

家住杭州拱墅区蚕花园永宁坊的沈女士最近很郁闷,因为她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替另一户人家足足交了4年多的电费。经过几天奔波,沈女士了解到对方户主已经去世,这笔电费也不知道该谁来付了。“我现在只想把这部分钱拿回来,怎么也这么难。”沈女士说。

出租房子前意外发现

据《今日早报》报道,沈女士是在2000年7月份回迁搬进新造的蚕花园。本来她分配到的是蚕花园永和坊10幢1单元704室,因为7楼较高,沈女士上下不方便,再和拱宸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协商后,换到了永宁坊的8幢4单元1楼。

“当时的一系列手续都是指挥部帮我们办好的,电费也说好通过西湖卡代扣,我们换了房子后,这些也都是指挥部那边代办的,我从来没想过要去查看。”沈女士考虑到去缴钱比较麻烦,就存了较大数额的钱在卡里,至今也没有扣完。“每个月的电费单都按时寄到我们家,所以一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上个月,因为打算把目前住的地方租出去,沈女士特地去银行结算了一下,这也是她第一次查看西湖卡里扣费情况。没想到事情就这样出来了。“我发现卡里被多扣了2400多元,通过银行一查才知道,原来这四年来我一直在替10幢704住户付电费。”

对方户主去世电费没了着落

替对方误缴的电费怎么会要不回来呢?直接找到户主不就行了?沈女士叹了口气说:“麻烦就在这里,对方的户主已经去世了。”

原来沈女士通过拱宸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多次和对方协调过,可一直没能拿回钱,按照指挥部的说法,因为“对方情况比较复杂”。

指挥部的徐先生告诉记者,住进永和坊7楼的的住户也是和沈女士一样的拆迁户,这家男主人是2002年8月份搬进去的,已离异,和儿子相依为命,后来在2005年8月份去世了。因为儿子较小,为了照顾儿子,男主人的前妻在2005年8月份住进了永和坊。

“当时,拆迁户的手续都是由指挥部统一办理,后来沈女士因为原分配的房子楼层太高,和指挥部商议后,我们也同意了给她另换房子,后来新换的房子一系列手续也是我们给她办好的。她作为用户应该主动去注销原来房子的手续。像我们这边有许多住户要处理,也不可能一户一户都要我们过问。”

律师说可通过司法途径要回

指挥部曾经上门和704户主的前妻进行过协调,“但是永和坊这户人家情况比较复杂,男主人已经去世,他的前妻没有义务。而且她是困难户,失业在家,经济比较困难,经过我们协商后,她愿意先打欠条,有钱了再还。”徐先生说。

但是近日,当记者来到她家时,她却说:“我是没有义务给她(沈女士)钱的,怎么会交了4年多都没发现这事,这又不是一个月或两个月的事,这完全是她自己的责任。还有这卡是通过指挥部那边办理的,出现这问题,也是指挥部的责任。不要来找我。”

浙元律师事务所的张轶群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这笔电费必须要返还,而且应该由房子的产权人来承担,沈女士可以去电力局拉出四年来的电费详单,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返还这笔钱。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司法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2,010-63231638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