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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重拳出击“反窃电” 没收罚款2万余元

作者:石磊 缪进  2006-10-16

(本网讯)10月10至13日,姜堰市供电公司姜堰重拳出击“反窃电”,追补电费5945.8元,收到违约使用电费14039.23元。

10月8日一大早,该公司营销部、安监部及当地公安部门240多人,一齐出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反窃电专项检查,重拳出击“反窃电”行为。

检查人员通过拉网式检查,发现有16户客户存在违约用电的行为、4户客户有窃电有行为。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该公司当场责令16户违约用电的农户,补缴电费差价,并缴纳2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对4户窃电的居民用户,要求其补缴电费,并进行3倍罚款。

据该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用电营业管理,防止电流“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实现降损增效的目标,该公司成立了由副总经理郭金根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公司营销部、安监部200多人,与当地公安部门联手,利用3天时间,全面检查了该市用电情况,重点是高能耗私营企业、个体商业、餐饮、娱乐场所。检查中,公司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对窃电、违约用电的客户,进行了处罚,追补电费5945.8元,收到违约使用电费14039.23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窃电行为,为构造和谐社会,形成依法供电、用电的良好氛围作出了贡献。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姜堰,反窃电,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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