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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修订草案有望年底拟出

作者:吴坤  2006-11-2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表示,争取今年年底拟出《电力法》修订草案并上报国务院。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的。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金友等166名代表提出5件议案,要求修订《电力法》。我国现行《电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十章七十五条,对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有关修订《电力法》的议案,国家发改委认为,《电力法》自实施以来,在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建立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迫切需要对电力法进行修改。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电力法》修订过程中,拟就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如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监管体系、电力垄断以及电能节约等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上述意见,并建议将修订电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财经委还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充分吸收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推进电力法的修订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力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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