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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职工普法学校成立

作者:法眼看天下  2007-03-13

(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3月12日,天津市静海供电有限公司召开五五普法动员暨职工普法学校成立大会。市电力公司、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普法办领导出席会议。大会对公司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举行了职工普法学校揭牌仪式,据了解,这是自中央有关部门部署“法律六进”工作以来,在企业当中首次成立普法学校。学校成立后,将定期聘请司法人员、专家教授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模拟法庭,进行法律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法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新闻背景:

1、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司发通〔2006〕48号 《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五五”普法期间,要在全国建立5000个企业职工法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4、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司发通〔2007〕4号《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手中。

5、天津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6、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法律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五五”普法期间,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应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天津,静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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