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经纬
县级供电企业法制环境建设现状探讨
作者:乔明 赵志刚 益 2009-04-29
<P>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基础的不断丰富,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不仅涉及到工业企业的发展,而且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用电,是构筑和谐社会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因此,电力在国民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发展中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然而,要实现县级供电企业与地方经济同步协调发展,特别是供电法制环境建设还面临诸多难题。近年来,因本人从事供电法律事务协调工作,先后接触到一些供电企业的法律纠葛等问题,经过认真地总结、分析和归纳,对于如何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的法治环境建设有了新的认识。</P>
<P>一、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P>
<P>位于江苏省北部的泗阳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苏北农业大县,近年来,随着地方招商引资步伐的不断加快,电力快速发展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加大,2008年仅泗阳县全年就向上级争取电网建设资金3000万元,地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突出表现为:</P>
<P>电网建设投资创新高。“十一五”期间,全县电力建设总投资达7亿元,其中电网建设投资4亿元,改扩建投资3亿元,创历史新高。五年新增容量671万千瓦,截至2008年底,全县用电总量达6.04亿千瓦时,全县城区和乡村都用上高质量的安全电、舒心电,有效地缓解了全县工业园区、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实现了电力建设与国民经济同步快速发展的目标。</P>
<P>城乡电网结构不断优化。自1997年至2008年,全县城乡电网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建设与改造。“十一五”期间,全县农网改造投入总资金5000万元,确保了 城乡供电质量,供电的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明显提高。2002年就实现全县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据统计,六年累计减轻农民直接经济负担600多万元。</P>
<P>安全生产保持长周期平稳运行。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已连续实现7605天安全生产无事故纪录,刷新了21年安全用电无事故最新纪录。无论是遭遇冰冻灾害、抗震救灾、06年6.14飓风等,全县没有发生大面积的停电事故,特别是去年全县集中1个月清理砍伐40余万棵线路超高树木,为城乡可靠供用电提供了基础保障。始终坚持以保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监管。全力打造平安文化、企业文化、和谐文化和廉政文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持长周期平稳运行。</P>
<P>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得到深化。多年来,全公司员工认真履行《电力法》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贯彻“系统稳定、工作有序、职工平安”的工作基调,把优质、高效、规范、真诚的服务理念作为企业发展之本,狠抓营销窗口服务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为客户提供首问负责制、一站式、跟踪式、客户经理帮办等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了客户的服务需求,连续3年被县纪委、行风办评为全县行风建设第一名,全县18个乡镇供电所也都进入前三名。</P>
<P>二、县级供电企业法制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弊端</P>
<P>近年来,泗阳县供电公司法制环境建设的总体水平在提升,正在逐渐形成规范化发展的强劲势头。特别是2007年省市人大进行《电力法》执法检查以来,供电法制环境建设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实践经验证明,供电法制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不少弊端。突出表现为:</P>
<P>阻挠工程建设、延误建设工期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电力建设受阻现象明显增多。就泗阳县去年建设的110KV临河、南刘集两变电所改扩建工程来讲,先后三两次受阻,有少数群众不按国家土地政策的相关补偿标准,提出种种过分的补偿要求,达不到目的就阻挠工程的施工。有的阻工少则一、二个星期,长则达到一个月之久。既增加了企业的建设投资成本,又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也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分析造成这些阻工的原因:一是地方少数干部从中索取高额补偿费。鼓动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突击建房、装修房屋、扩大围墙面积。一旦高额补偿要求得不到满足,便成群结对进行蛮横阻工;二是漫天讨价还价。补偿费按国家标准给足以后,有少数村民仍不满意,觉得“吃亏了”。如南刘集变电所10千伏送出线路经过变电站附近的一处敬老院,乡干部竟要价上百万元。三是找出合适的理由借口阻工。在临河镇就有一村民说,变电所扩建工程项目有电磁辐射,污染村民的生活环境、破坏村里的风水、出行不安全等为由,千方百计阻挠施工。四是个别地方截留补偿费造成阻工。个别地方和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截留被征地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由于层层“剥皮”,补偿费到村民手中所剩无几,群众意见很大,把矛盾集中对准了施工单位,影响工程建设。针对这些问题,泗阳公司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该县副县长韩峰先后两次及时汇同公安、司法和纪检等部门领导,进行现场办公,使问题得到了及时化解。据施工队负责人介绍,施工队由于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仅停工、窝工每年就减少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P>
<P>聚众冲击供电企业、扰乱企业秩序的形为时有发生。近些年来,围堵、冲击供电部门办公场所的现象时有发生。集中表现为:一是因人为原因造成触电伤亡事故而引发冲堵现象。主要是因为群众个人私拉乱接电线、线路下违章建房、盗窃电力设施、砍伐树木、钓鱼、攀爬等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虽然供电企业没有任何责任,但由于与电有关,都找上门来要求企业赔钱。泗阳来安社区一农民私拉乱接电线触电死亡,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供电部门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最后为了息事宁人,供电部门还是支付了8万元的费用才了结。总之,把电力企业看作是“唐僧肉”、不要白不要的说法是常有的事。如果不给,就到机关静坐、围攻和破坏办公设施等。近年来,冲击供电机关和供电所的事件,几乎每个县市都发生过,严重干扰了供电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维护与运行。</P>
<P>破坏电力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两年的实践,产生问题的主因是:首先是违章作业。有的单位和个人不顾电力线路的安全,在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内取土、栽树、搭建建筑物、私接低压线等,造成设施损坏,甚至导致输变电线路跳闸事故。其次是盗窃电力设施严重。一些专变用户的变压器、电力线路、杆塔等设施常常被盗,遭到破坏,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据泗阳公安局统计,2005年至2008年,全县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破坏案件达61多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2007年7月19日夜晚,正值夏季高峰用电,因犯罪嫌疑人盗窃地下电缆,造成10千伏来安线全线停电,来安社区20多家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P>
<P>供电执法体制不健全、无法执法的现象较多。由于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电力部门不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执法职能由地方经贸委承担。由于经贸委管理的行业较多,加上人员少,还要负责电力调度、安全运行等工作。况且电力执法又点多、面广,造成执法鞭长莫及,致使执法难以到位。目前的现状是:执法体制上的“两难”,造成了执法上的“真空”。电力部门有的是执法人员,但又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经贸委管理部门有执法权,但又缺乏执法力量的被动局面。</P>
<P>三、改善县级供电法制环境建设的现状探讨</P>
<P>作为地方供电企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是关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从某种程度上讲,进一步改善供电法制环境建设迫在眉睫,意义非常必和重大。为此,笔者认为:</P>
<P>首先要加快电力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供电法制环境建设。目前,我国供电法制环境建设还比较滞后,特别是立法与供电事业的快速发展差距较大,还很不相适应当前运行的工作体制与机制。这就要加快《电力法》的修订与完善。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已10多年,这期间电力发展形势日新月异,法中的某些条款与变化后的新情况不相符。因此,加快《电力法》的修订与完善已迫在眉睫。同时,在国家《电力法》没有修订与完善之前,地方可以先行立法,江苏省就出台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地方性法规。以此建立供电法制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P>
<P>其次要强化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法规意识。在县级电力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少数人阻工、工作支持不够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与人们电力法律意识淡薄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电力法律法规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为营造良好的供电法制环境建设奠定基础。</P>
<P>第三要充实地方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电力体制改革已成定局,回到从前的老路上是不可能的了。作为县级经贸委要根据所承担的电力执法任务,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8年宿迁公司已成立了专业的电力执法监察大队,把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工调到执法岗位上;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责任制,将执法任务落到实处,形成相互密切合作的运营机制。 </P>
<P>第四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电力执法涉及到地方的各个方面,没有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也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因此,建设、林业、土地、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配合搞好电力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力度;供电部门要建设健全各类监督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为供电企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县级供电企业,法制环境,江苏省泗阳县供电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