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笔者从临清市供电公司年中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共查处窃电、违约用电35户次,挽回经济损失31.3万元,其中一利用高科技手段窃电用户已被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年初以来,为切实做好反窃电、反违约用电工作,该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布置反窃电、反违约用电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往年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可能出现的情况,举一反三,通过自编自写学习培训材料,举办反窃电、反违约用电工作培训班等,使各级检查人员进一步掌握和正确地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供电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反窃电、反违约用电查处,确保查处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利用营销管理系统,跟踪和分析客户用电状况,定期筛选全县范围内的零电量用户、排查电量突升突降用户,每月向基层供电所下达反窃电、反违约用电疑似户工单,开展突击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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