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例
据报载:日前,江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对去年一起窃电案作出判决。饭店老板边某因盗窃电能数额巨大,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退赔供电公司全部经济损失的基础上,并处罚金5千元。
边某在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经营着一家饭店,2008年6月,他经人“介绍”,私自对饭店供电表计做了手脚,通过使电表少显示电量的手法达到少交电费的目的。同时,在贪小便宜的心理驱使下,他又对自己以及岳父母居住地的表计“动了手术”。08年8月25日,无锡供电公司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边某经营的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表计进出线接线正常,但封印有私拆痕迹。工作人员通过将表计拆回校验,发现电表走慢67.8%。为确定电表走慢原因,该公司邀请电表厂家人员对表计进行了拆卸后的内部检查,确定电表的ABC三相电流回路取样电阻被人为增大,导致电表读数变小——边某存在严重的窃电行为。同时,边某自己以及岳父母居住地的表计经过权威计量机构检测,被确认分别走慢了65.6%和76.2%。在确定边某窃电事实后,该公司立即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报案。惠山分局经过充分取证,查实边某共窃电27736.77度,累计电费为2万余元,惠山分局于08年9月8日对边某实施了刑事拘留。
法律分析
本案窃电之所以按盗窃罪论处,是因为窃电符合盗窃罪的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社会危害性、单向性、非法性。窃电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电力法》也明确规定,盗窃电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力是商品,因此,窃电构成的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新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数额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明确了:“‘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因此,犯罪分子非法窃电数额的大小是衡量罪行严重程度的主要标志。如何计算窃电的数额呢?一般认为窃电价格在1000元以上者,即构成犯罪,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追究窃电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涉及的各个环节很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窃电罪。所以在窃电案件证据采信、犯罪界定,以及立案、量刑的实际操作上,对窃电案件的认定和处理上,电力、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认识上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司法机关对窃电时间、窃电量的计算、对供电企业收集的窃电证据是否予以采信等方面更是不统一。所以供电企业要追究窃电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仅要有确凿的法律证据外,对窃电的时间、窃电量的计算等还要经得起推敲,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将本该刑事处理的案件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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