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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举办《江西省反窃电办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作者:李洪明  2009-10-27

10月23日,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电力公司在南昌市八一广场举行《江西省反窃电办法》颁布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吸引了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副省长洪礼和等领导出席了当天的纪念活动,兴致勃勃地观看了江西省反窃电成果展版。

1999年10月23日,《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经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第一部为制止窃电行为、保障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和规范反窃电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反窃电办法》颁布后,对全省反窃电工作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办法》实施十年来,省有关部门按照《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的规定,努力维护了江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在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省有关部门和省电力公司依照《办法》,依法加强反窃电工作,定期开展反窃电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和打击了窃电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使江西供用电环境明显改善。据统计,《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08年,一大批窃电者落入法网,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窃电者,10年来,全省通过开展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工作,共追补电量12262万千瓦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24874万元。

在10月23日举行的《江西省反窃电办法》颁布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暨2009年全省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上,江西省工信委副主任张小平、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冬庆、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秦红三发表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胡世忠,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可夫,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邱利,,南昌市副市长曾光辉,省法制办副主任涂琼理,省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南昌供电公司总经理肖黎春,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谭永香出席了启动仪式。仪式由省工信委副主任万庆胜主持。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江西省,《江西省反窃电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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