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反窃电“亮剑”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后,10月28日至29日,河南三门峡卢氏县公安机关和卢氏县电业局组织人员联手清查各废旧物品收购点,开展“排查窝点”行动,“封堵”被盗电力设施销赃渠道,宣传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教育和处理了相关当事人。
29日,由卢氏县有关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卢氏县电业局组织的清查人员检查了全县30多个废品收购点,并对大河面、龙驹等乡村收购点进行重点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收购来源不明的电缆线、金属拉线和电杆紧固线U型鉄等电力设备的业主按《河南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当天,在废品收购场共查明100多斤裸铝线和金属拉线等被盗电力设备,并对大河面的收购点管理人张某和薛某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清查人员对各废品收购点业主宣传了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教育他们依法经营,不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窝赃销赃的渠道。
据了解,卢氏县电业局充分发挥“警电联动”作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在电视播放专题宣传片和深入走访收购场所分发宣传品等形式,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文峪派出所周所长介绍,自卢氏县开展“打击破坏和盗窃广播电视、通信、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该所在辖区内全面清理整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对违规收购电力设备的业主进行处罚,堵死犯罪分子窝赃销赃渠道。龙驹村一位姓王的废品收购场业主实话实说:“虽然收购电缆线利润大,但要负法律责任,说什么也不敢收了。”
统计资料显示,随着卢氏县防控和打击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的加大,废品收购行业经营秩序逐步规范,窝赃销赃渠道被严密“封堵”,盗窃电力设施案件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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