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因冬季电采暖用户增加,用电量激增,偷窃电现象频发给供电企业带来的不必要损失,黑龙江佳木斯电业局从11月初开始,集中开展了整治偷窃电行为专项行动,截止11月18日,专项行动挽回经济损失158万元
在本次稽查活动中,该局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对内,严查内部工作人员实抄不到位、利用职权之便积攒、虚发电量或电价执行不合理、高价低用、基本费计算和执行不规范、峰谷及力率电价执行不规范、采取削峰添谷方式降低线损等行为。对外,对各供电局汇总的高损台区进行重点清查,对大型企业、高耗能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同时,该局还通过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调取数据,与抄表员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了一批电量异常,存在窃电可能性的用户,根据不同厂矿、商服、居民用电的性质和时间特点,制定突击巡查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全市大范围用电稽查行动。
为防止本次检查活动中出现窃电者抵赖不认现象,保证本次活动的真实有效,佳木斯电业局还采取了录象、拍照、现场制定处理办法等手段,合理进行证据保全。通过专项活动治理,该局查处了一批窃电行为,对偷窃电分子产生震慑作用的同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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