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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拖欠电费顽疾路在何方?

作者:邓超  2009-11-30

先用电、后付费,客户忽视“电是商品”

四川成都电业局营销部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10月底,全局用电客户累计欠费5885.74万元。巨额欠费成为成都电业局难以承受之重。

在5885.74万元巨额欠费中,居民用电客户欠费金额高达3341.62万元,占总欠费余额的56.78%;商业用电客户欠费金额为1068.29万元,占总欠费余额的18.15%;工业用电客户欠费金额为424.76万元,占总欠费余额的7.22%。

尽管供电企业一再强调“电是商品”,但先用电、后交钱的现行抄表制度,客观上助长了拖欠电费的风气。据调查,工业客户拖欠电费的原因大致相同:一是因企业经营不善等造成利润减少、亏损甚至资不抵债,无力交付电费;二是因流动资金紧张而暂时不能交纳电费;三是少数企业经营情况较好,效益不错,却把电费视为“无息贷款”,千方百计不交或故意少交。

成都电业局营销部副主任黄海算了一笔账,以成都电业局用电客户拖欠电费5885.74万元计,如果把这笔钱作为企业流动资金,按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企业少贷5885万元贷款,一年可减少利息支出约411万元,半年期也可减少利息200万元以上。在少数企业客户眼中,拖欠电费的数量越大,拖欠的时间越长,占的便宜就越多。

对此,成都电业局一方面加大优质服务力度,以真诚服务感动客户,得到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电是商品,先付出一定数额的钱,才能获得相应电量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宣传。今年,成都市工业客户的欠费金额由去年的800万元降到400万元,欠费比例由12%降至7%。而这一降幅主要是实施预付电费的结果。

在5885.74万元巨额欠费中,居民用电客户欠费金额最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长期以来,“先用电、后付费”的模式,是居民欠费的一个普遍原因。许多居民客户主观上并不想欠费,而是无意识地超过了交费日期,顺延至下个月交费。除此之外,客户本人长期身在外地,房屋对外租赁,以及客户因公摊、损耗等问题与物业管理部门有矛盾等情况,也是居民客户不能按时交纳电费的重要原因。

供电企业加大力度,依法停电清欠 

11月15日,成都电业局在加大回收电费力度的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经催收仍拖欠电费的用电客户实施停电催收,掀起了治理拖欠电费的“清欠风暴”。

成都电业局营销部负责人表示:“如果不停电催交,可能会使更多的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只能选择这种做法。”

“对停限电给居民、商家带来生产、经营上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锦江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张箭说,“供电企业实属迫不得已,每一次停电催费通知和公告,都提前报送了市经委、房管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有法可依。”

据介绍,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成都电业局有权对逾期30日未交电费的客户中止供电。对恶意欠费的用电客户,成都电业局还将诉诸法律,要求其追交电费及电费违约金,并与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将该客户的相关信息录入成都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网”。

停电对用电客户特别是从事经营行为的商家和企业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对此,律师邢连超说,从法律角度看,用电客户和供电企业之间有供用电合同,没有合同也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供用电合同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违约不履行交纳电费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理所当然由违约欠费方全部承担。

“电费是国有资产,必须足额按时交纳,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成都电业局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客户、媒体、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新华网、新浪、搜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二十几家网站和媒体,对此给予了密切关注和连续跟踪报道。许多网友也在网上发表观点,表示对供电企业依法清欠的支持和关注。

成都电业局营销部工作人员介绍:“客户只要及时交清电费,并在营业厅办理了复电手续,我们将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

供电企业酝酿收费方式改革,推行预收电费降低欠费风险

笔者在成都电业局营销部了解到,截至11月26日,该局收回欠费1896万元,“清欠风暴”初显成效。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成都电业局将进一步强化电费催收工作措施,力争电费年底结零。

对陈欠电费大户,成都电业局与其签订还欠合同,规定在当月电费必须全清的基础上,每月归还一定数量的旧欠。目前,成都电业局正在酝酿对电费收取方式进行改革,对经常欠费户装设预付费电卡表,从技术上解决电费回收困难。另外,该局将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逐级签订回收责任状,细化、量化电费回收任务,制定电费回收考核细则,使电费回收工作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今后,营销工作人员在催费的同时不仅要张贴交费提示,还要上门销售电费充值卡,控制跨月欠费;结合户表改造机会,安装预付费电表,实现集抄功能;积极收集用电客户联系方式,开通短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开展交费提示。

对于催收电费工作,成都电业局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使电费回收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规范停电、复电程序,做到有理、有据、有力、有节。成都电业局营销部副主任黄海说:“我们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行预付电费,降低欠费风险。”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治理拖欠电费,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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