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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公司反窃电活动措施实

作者:朱春艳    2009-12-01

为纪念《江西省反窃电办法》颁布十周年,提高用电客户依法用电的意识,有效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确保供用电秩序的稳定。11月中旬至11月底,新建县公司开展了一次反窃电专项行动。

新建县公司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措施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领导把反窃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反窃电宣传活动,工作人员上街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到乡镇进行宣传用电政策、用电常识、电费电价以及窃电行为和造成的危害;三是加强警企联合,开展严厉打击专项整治行动,该公司与新建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行动进行查处和打击行动;四是重点对个体商业、娱乐、宾馆、酒店等场所用电进行检查,打击和查获一批盗窃电能的案件,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五是加大公司反窃电队伍防护,挑选了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员工组成反窃电小组,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坚决查处“电老鼠”;六是加大监督力度,在各基层单位设立了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新建县公司,反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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