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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电力警电联手打击电力设施盗窃

作者:卢明钿 周丹婷  2009-12-08

11月27日,浙江省乐清供电局白象所携同乐清市白象镇派出所到该镇辖区的废旧物资回收点,开展对废旧电力设施进行回收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锁住电力盗窃犯罪者非法销赃渠道。

随着年关将近,一些不法分子侵机作案,盗窃电力设施设备的案件逐渐增多,乐清供电局白象供电所在白象镇派出所的协同下,携手一起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电力设施不受损失,严查电力设施盗窃案件

在联合执法的当天,乐清白象供电所与白象镇派出所全面抽查了5处在册登记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重点抽查与电力设施如变压器、计量箱、柱上金具、电线电缆等,并重点询问废旧电力设施物资的来源。要按照《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依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末将收购企业的核准登记情况抄送当地电力管理部门。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登记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的规格、数量、来源和出售等情况,以留存备查。”并向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宣传《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让他们了解废旧电力设施回收所规定。

两所在排查过程中,严格《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的操作的回收点由派出所一律严肃查处,并告诫废旧物资回收点人员严禁私自回收废旧电力物资,否则按《办法》规定进行从严查办;同时,警电携手联合执法“废旧物资回收点”的活动,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赞誉。

标签:乐清电力,警电联手,打击电力设施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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