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电力公司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努力防范和打击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全省涉电案件数量和损失金额连年下降。今年1~11月,全省发生涉电案件65起,创历史新低。
警企协作
遏制涉电案件频发势头
近年来,四川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挂牌案件、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以及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配合、协作力度,确保案件及时移送。
供电员工在废品收购站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知识。
与2006年相比,今年四川公司供区内涉电案件发生率下降38.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了53%。成都、达州、广元、资阳、自贡、内江等地6起省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挂牌案件均已成功告破,彰显了企地联手、警企协作的威力。
为从源头上打击涉电犯罪,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保卫部门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清理整顿废旧收购点(站)工作,规范收购秩序和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目前,四川省“三电”办、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建立了涉电违法犯罪联手打击防范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重要案件纳入公安机关工作考核。
扎紧“篱笆”
构筑坚强防范体系
4月28日,四川省综治委、四川公司联合在眉山市召开电力设施保护“三定”管理现场会,推广眉山、资阳两地电力设施保护的经验和做法。目前,“三定”工作已经在全省农村地区全面推广。
所谓“三定”管理,就是定址、定人、定类。定址是以供电所为单位,确定供区内每一处电力设施的地理位置和电网位置;定人是按居住就近原则,以供电所员工为主体,确定每一处电力设施保护片区的责任人以及每一处电力设施的义务看护人;定类是将电力设施按照遭破坏的危险程度,划分为四类。“三定”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以技防加强人防的可靠性,以人防降低技防的费用,保证每处电力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四川公司各单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完善群众护线组织,划定护线区域,签订守护协议,落实人员责任,实施举报奖励。在积极落实人防力量的同时,各单位还运用各种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供电设施安全。近期,四川公司还规范了变电站技防安装管理规定,今年年底前,500千伏变电站安防系统将全面升级。
整合资源
拓展电力设施保护途径
2008年年底,安岳县柠檬工业园区发生了多起施工损坏电力设施事件。在四川省“三电”办、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的协调下,今年4月份,安岳县政府拿出125万元,对电力设施进行恢复。
泸州、巴中、达州、攀枝花等地供电企业经过努力,争取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建立了电力警务室,一批协警积极服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009年,四川省政府将四川公司纳入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省公安厅将四川省电力调度中心大楼、500千伏变电站及超高压交直流设备列为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和反恐工作重点,并把站线安全作为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提高了安保级别。
目前,四川全省已经全面启动500千伏变电站电力警务室建设工作。电力警务室作为地方政府服务供电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清理违法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各基层供电企业正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促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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