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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保电网可靠运行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高璐 陈冰 陈志强  2009-12-14

保电网可靠运行护企业合法权益 

——江西公司线路标准化建设及法治化管理纪实 
 
近年来,江西省电力公司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紧抓依法治企主线,积极探索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如何建设好、管理好供电线路,做到既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电能,又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减少诉讼和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做了有益探索,线路标准化建设及法治化管理(以下简称法标化线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破题:确立法标化线路建设理念

“两改一同价”以来,供电企业资产不断增加,产权线路也由配变台区延伸到居民户表,供电线路纵横交错、遍布城市乡村,运行环境复杂多变、维护工作量大,这些都对线路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而作为产权所有人的供电企业,一旦有涉电事故发生,无论是否有过错,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据统计,1996~2004年,江西公司共应诉触电赔偿案件64起(不包括县公司),多数情况下都因庭审证据不足而败诉,这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很大压力。针对这种情形,该公司开展了线路现状大调查,总结出线路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隐患:部分线路不符合规程技术要求、技术资料档案不全、线路周边环境发生改变但无影像和公证资料证明、线路通道维护管理不到位、缺乏联合治理措施、各类警示标志不全、未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公证、对违章或危害行为的整改通知未进行证据保全等。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诉讼主动权,江西公司提出了加强线路危险点预控常态管理,实行线路法标化建设的理念。法标化线路建设就是在建设标准化线路时加入法治化内容,不仅依据技术规程标准,而且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进行线路勘察设计、基本建设、运行维护时的重要标准,有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防范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控发生在线路设施上的我方责任事故和可能承担的诉讼赔偿后果。

试点:奠定法标化线路建设推广基础

2004年4月,江西公司选择赣西供电公司所属新干县供电公司的10千伏神政桥921主线进行试点,开始了法标化线路建设的探索,该条线路也成为该公司第一条法标化线路。该线路全长11.01千米,共有138基砼电杆,跨越铁路1条、公路13处、学校1处、鱼塘5处、居民区4处、山林3处、工厂2处,并有多处与电视和通信线交叉跨越,中段接其他产权线路2条,线路的复杂程度在10千伏农网中非常典型。

赣西供电公司共投入5926元用于该条线路法标化建设,具体包括:车辆限高警示牌13块,每块20元,合计260元;禁止钓鱼警示牌7块,每块56元,合计392元;为15根电杆喷涂防撞反光漆,每根200元,合计3000元;安装拉线防撞护套24根,每根26元,合计624元;严禁种植农作物警示牌5块,每块70元,合计350元;线路全线影像公证费用900元(包括对原始技术资料公证、与相关产权单位、业主签订安全协议公证等);影像制作费400元。这笔费用仅占线路建设预算总成本的1.15%。

在线路建设阶段,江西公司坚持“标准上认可、法律上认可”原则,从安全角度入手做到“四个保证”,即保证线路对各种交叉跨越的安全距离达到规程要求;保证线路各种警示牌齐全并满足要求;保证线路规划符合法定要求;保证线路发生故障后不引发外部事故。在线路建成运行阶段,试点单位采取了组织群众护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林场主和村委会签定安全协议等护线方式有力保障了线路安全。同时,该公司建立了法标化线路全程影像图文资料,对影像图文和线距、弧垂、杆线周边环境、变压器台高、产权划分等情况进行了法律公证。通过试点,江西公司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法标化线路建设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推广:扩大法标化线路建设成果

2005年4月22日,江西公司组织召开法标化线路现场交流会,正式将法标化线路建设向所属各单位推广。为使法标化线路建设责任落实到基层,该公司建立了多层面的法标化线路建设组织机构,同时按照建设法标化线路的思路进行实践论证分析,对线路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分析,总结出线路危险点因素,提出了分步骤按层次进行法标化线路建设的措施。

首先,要求线路建设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即以《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程为主,以《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合同法》《森林法》《公路法》《自建屋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辅,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供电线路。 

其次,引入法治化管理内容,建立健全法治化管理运行机制。在内部管理与建设方面,安装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健全技术、验收资料,存档、录像并公证;提升企业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提高处理涉电案件的工作效率,并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主动起诉。在外部风险防范方面,与相关产权单位、业主签订安全协议并公证;与线路穿越地方的村委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成立群众护线队,签订职责协议,与乡镇、村委会形成联合管理网络;及时制止违章和危害线路的行为并下发安监整改通知,做好通知的签收或送达证明的证据保全。

再次,建立健全法标化线路建设激励体系。该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对完成法标化线路建设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未达到目标值的给予扣罚,激励有关人员关注线路法标化工作进程,强化线路管理的法治意识,全面拓展法标化线路建设规模。

2006年,“法标化线路建设”课题获得江西省质量协会优秀QC成果奖。2007年年初,鹰潭供电公司开始开展法标化线路建设,当年10月,该公司首条法标化线路10千伏青铁线通过法标化验收。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江西公司建成和在建法标化线路共计116条。

成效:安全、稳定、经济并举

通过线路法标化建设,江西公司有效实现了安全目标,目前,实现法标化的线路触电事故率下降了80%,赔偿额下降了85%。同时,在线路建设中注入法治化内容,将线路有关技术、影像资料和与客户签订的安全协议保存完整并进行公证,避免了供电企业无端涉诉,即使发生争讼,也能向法院提供证明供电企业“无过错”的充分证据,避免和减少了线路案件的赔偿损失。另外,随着法标化线路建设的不断推进,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法标化线路的管理办法、运行维护办法、法治化管理规定等文件,使得线路管理更加规范,对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产生积极的影响,提升了企业形象。

江西公司在依法治企实践中,以较低的成本防范了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供电企业创新管理提供了一种“法标化”管理模式,将依法治企落到了实处,在电网建设发展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电网可靠运行,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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