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依法治企,促使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并取得了成效。
该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学习活动中,按照制定的依法治企五年规划和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利用各种会议集中组织干部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员工学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在此基础上,该局进一步扩大了学习宣传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在各供电营业场所宣传栏刊登《安全生产法》、“五五”普法宣传知识。今年以来,该局印制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用电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开展了进渔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对村民、企业员工、学生宣讲安全用电常识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内容资料。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该局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安排人员上街道、社区进行现场咨询,解答老百姓提出的各种用电问题。同时借助县有线广播电视电力星空栏目,将电力法律法规与供电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安全用电和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洞头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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