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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滕州供电一年依法追缴电费50万元

作者:李广欧  2009-12-17

2009年,山东滕州供电部加大用电稽查力度,并从外查转变为内查,从集中普查转变为有针对性突击检查。截至12月中旬,稽查人员在所辖供电区内共检查用电户36万余户,其中大工业用电户720户、一般工商业2.5万余户、居民照明32万余户、农业排灌6千余户。查获窃电及违章用电71户,追补电量173333千瓦时,追补电费103297.89元,征收违约使用电费398593.67元。

滕州供电部在反窃电工作中查防并举,并以技术防范和法律制裁相结合,根据《需求侧监控系统》召测的数据,实时对用电户负荷情况进行分析和巡查,集中开展了对城区娱乐场所、餐饮、洗浴中心、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小区的专项检查。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其中查获的滕州某大酒店严重窃电行为已移交公安机立案侦查。滕州市某村电工巩某因使用窃电器窃电,影响恶劣,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还有一些物业小区个别用电管理人员以欠流欠压等方式进行窃电行为,均在稽查工作人员摸排突查中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有效的打击了一些不法分子窃电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滕州供电,依法追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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