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前颁布了《供电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网企业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安全,以及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监管规定,该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做好这一项新的电力监管规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行为,切实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了《办法》的宣贯工作。
该局一是及时将《办法》内容添加到各基层所营业大厅设置的触摸屏内,方便电力客户及时了解新的政策文件。二是各供电营业所在召开的营销工作会议上向全所人员宣传贯彻新《办法》精神,确保每位员工及时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供电行为要求。三是联系印刷厂加紧赶印《办法》手册,发放到全局每位干部员工手中,保证大家能随时学习掌握其内容。
据了解,下阶段该局还将把《办法》作为营销业务周期考试的内容,组织全局营销人员深入学习电力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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