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乐清电力认真宣贯新《供电监管办法》

作者:卢明钿    2009-12-29

随着新版《供电监管办法》实施日期的临近,浙江省乐清市供电局各基层部门纷纷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电监会11月26日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组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重视贯彻落实新《电力监管办法》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该《办法》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旨在加强供电监督管理,规范供电行为,维护供电市场秩序,保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法》共五章40条,对供电服务监管的目的、对象和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以及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

通过学习,该局干部、员工表示更深刻认识到新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相关内容的重要性,明确了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要认识到供电服务的职责和任务,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以优质的服务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要深入开展用户需求侧服务,提升供电企业服务形象,接受供电服务监督,提升社会满意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悉,该局下阶段还将把《办法》作为营销业务学习考试的内容,组织全局营销人员深入学习电力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供电服务能力。

标签:乐清电力,《供电监管办法》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