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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窃电付出千元罚金 启东市供电公司查获一起私接电线行为

作者:陈燕新 施红兵 姚春荣  2010-01-05

近日,在铁的事实面前,江苏启东市南阳镇村民施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私自接线用电的行为。虽然私接容量只有0.65kW,但由于他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施某为之付出了1483.48元的违约金,承担了数倍于用电费的违约责任。

当天上午,南阳供电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阳镇元庆村有用户窃电。接到举报电话后,该所立即派人前往核查。到达现场后,营业员曹飞等人发现,元庆村施某家西墙接户线的横旦处有一路可疑线路,沿着线路的方向查找,该线路的一端跨越施某西屋从底楼西南边窗户一直延伸到施某家中,直接与一多用插座相连。窃电事实赫然在目,供电所人员立即拍照就地取证。一开始施某还百般抵赖,但在铁的证据面前,施某最终承认了他窃电的事实。

标签:线损管理,防“漏、滴”,启东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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