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供电公司涉电办一直坚持以平安创建和安全防范为重点,从源头上狠抓防范工作,连续两年涉电犯罪“零发案”,确保了全县供电正常运行。
鲁甸供电公司涉电办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各种防范工作,发放安全用电知识小册子23000本,张贴《电力设备保护条例宣传画》、《鲁甸县公安局、鲁甸供电公司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500张,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扑克1500副,与101户废旧金属收购业业主签订《鲁甸县公安局、鲁甸供电公司禁止收购电力废旧金属责任状》等。通过各种措施,强化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和依法保护电力设备的意识。全年未发生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案件。二是加强内保工作建设。鲁甸供电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治维稳工作。涉电办按公司要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掌握公司员工的思想动态,并要求各部、室、厂、站、所领导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力地保证了员工队伍和单位内部的稳定。三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仅2009年,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8起,投资236.41万元进行了整改,卓有成效地消除了电力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领导重视支持为涉电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定位准确找准了工作的重心和努力方向。用心工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五是继续巩固和扩大成果。早计划、早安排安全防范工作。随着鲁甸县电网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进一步创新平安创建和防范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巩固“零发案”业绩,扩大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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