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几年来,我县在农村配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致使人员活动范围安全距离不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在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和树障造成对地距离不够的有2117多处,山林和房屋多处火灾,经济损失达600多万元。
正在参加政协安化七届三次会议的经科组政协委员得知这一严重情况后,来到安化电力局农电总站进行了调研,向大会递交了《关于加强对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的整治建议》的提案。提案中呼吁:1、建议县政府出台文件,依法整治,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县政府出台《安化县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安化县联合保护电力设施实施办法》,《安化县关于清除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违章建筑的紧急通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护线网络,形成隐患经常排查与重点实时监控的常态化管理模式,使全县电力设施始终处在可控、能控、在控的状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2、人大要加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保护电力设施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对县政府出台的专门监管细则的监督,进一步督促执法部门加强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涉电违法犯罪活动。3、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各级职能管理部门要将建房审批工作中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绩效考核的范围,审批前要会同国土、安监、电力、城建、林业等部门共同到现场查勘查报。各乡镇要把治理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工作纳入各自的安全考核目标。4、建议各级组织要加强电力线路下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年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二次安全检查,对违章建房的房主要采取一定的处罚(处理)措施。由政政府组织,以经贸牵头定期召开联系会,使各级部门之间有沟通和联系的渠道,相互配合,减少或遏制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和树障造成对地距离不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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