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陈某是一建筑公司安装电工,有着一手绝好建筑安装电工技艺,被该建筑公司管理层喻为“能工巧匠”。由于该建筑公司冬季无法施工,前不久他回到家乡,加之连续几天的刺骨寒冷天气冻得他有点受不了,开空调费电要多掏交电费,他无意中来到电表箱旁,玩起了窃电的念头……。1月14日,谁知被当地供电所营业班电工一双双反窃电的“火眼金睛”发现,该所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规定处理,最终补交了1141.13元电费和3423.29元的违约使用电费,陈某因窃电懊悔不已。
据了解,每逢年关岁末,各地大多数“能工巧匠”纷纷返乡,少数人把在外学到了一点“玩电”的知识,回到家乡后为了贪点便宜,喜欢“聪明”一下,有少数的“能工巧匠”窃电技术升级,手法也越来越隐蔽,有的玩起窃电有偿服务,什么智能化窃电行为等。总之,春节期间往往是窃电的高发期,其形形式式的窃电花招屡见不鲜,其反窃电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其实,玩弄窃电技术再“高超”,也难逃电力企业反窃电工作的 “火眼金睛”。因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后,建立了完善打防结合的反窃电长效工作机制,供电部门加大了管理和考核力度,营销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营业人员对管辖区内的用电户了如指掌,有着一整套反窃电技术,完全有许多“利剑”来遏止窃电问题。所以说,窃电问题一旦发现后,轻者要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重者还要判刑受罪。
所以,作为我们行业的管理层和管理人员不能小视这个问题,一定要担负起社会责任来,加大反窃电的查处力度,做到决不手软;我们也真诚地奉劝少数“聪明者”,不要因“聪明”被误。让我们共同营造“依法用电”、“依法管电”的社会氛围,规范全社会用电行为,倡导一个良好、健康、平安、和谐的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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