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辽宁本溪供电公司接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条例》为辽宁省首个市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条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共29条,旨在加强当地电力设施保护、维护用电秩序、保障电力生产安全运行。《条例》自2009年3月开始酝酿,经过定稿讨论、征求意见和审查等阶段性工作后,2009年12月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2010年1月8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该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本溪供电公司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标签: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