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居民李先生咨询:我家中电灯一会有电一会没电,拨打供电企业95598客服热线,请求供电抢修人员予以维修。抢修人员赶到后,检查后却称事故点在变电箱出线居民楼内,按产权分界规定,此类故障超出供电企业维护范围,应由物业公司维修。在物业公司维修过程中,供电公司可予以配合支持。请问供电企业的这种做法合乎规定么?
牡丹江电业局法律专责宫永昌解答:《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客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客户的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客户厂界外或客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产权属于客户且由客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是区分电力设施产权归属的基点,是确定电力设施产权所有者法律责任的分水岭,也是供电企业判断事故处理点的法律依据。
居民家里发生用电故障时,应以界点为基准,判断故障维修责任人:电源侧由供电企业维护,负荷侧由产权所属单位维护。如架空线、接户线断线或者冒火,电线上的绝缘子损坏、横担脱落,这些原因导致的停电应由供电企业维修;但除电能表外客户产权的电气设备、线路故障,应由物业公司或客户自行报修,供电企业没有对负荷侧设备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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