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在新疆电力公司综治保卫工作会议上,自治区综治办领导通报了2009年全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疆公司通过加强政企协作,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先后破获一批涉电案件,挽回经济损失96.8万元。
为深化警企协作长效工作机制,2009年4月28日,新疆公司与自治区公安厅共同成立了自治区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公安部门正式派警驻企。随后,乌鲁木齐、昌吉、伊犁等10个地州电力公司也分别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了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警企协作,联合督办特大涉电案件。2009年3月,新疆公司呈请自治区经信委授权委托该公司在自治区所辖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置、安装悬挂电力设施保护警示牌、标识牌。10月12日,自治区经信委批复同意委托授权。此举开创了政企协作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新模式,这在公司系统尚属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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