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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象山抄收网点铲违章建筑

作者:赵华平    2010-02-09

国家《电力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

1月29日上午,象山营业网点收费员接到电话,村名说象山村有居民在10千伏线路下违章建房,营业员立即向中心支部书记汇报此事,中心支书和安全员立即赶往10千伏线下路违章建房地点。赶到现场时,居民正在屋面现浇,离10千伏不到0.5米,看到对人身安全非常危险,中心支书立即叫电管员把支线真空开关拉闸,同时和当地政府分管片区纪检副书记联系,5分钟后万书记赶到现场,立即叫民工停下手中的事。随后,对民工讲解高压电线下违章建房是多么危险,即使供电部门对线路维护工作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完全不出任何问题。尤其是出现暴风、雨、雪、雷击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往往有可能造成线路断裂、输电塔倒塌等事故,在附近居住的市民一旦被砸到,轻者损失财产,重者祸及生命,不得半点侥幸。同时,在高压线附近长期居住,也有可能危及输电线路的安全,给国家电网和用电单位造成难以预计的损失。因此,希望广大居民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负责,远离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铲除违章,新建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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