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彭水县供电公司为《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的正式施行,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宣传热潮。
该公司在2月下旬进行悬挂跨路横幅、书写“墙字”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和《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的基础上,3月1日又在全县39个镇和县城十字街设点,深入宣传《重庆市供用电条例》。同时组织13个宣传队,在交通要道和人员集中的集市,张贴《重庆市供用电条例》横幅,并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把《重庆市供用电条例》送到群众手中,共发放、悬挂《重庆市供用电条例》横幅100余幅和印有“节电常识、新装及增容指南、变更用电业务”的宣传画、《重庆市供用电条例》读本等2000套。
通过深入广泛宣传,有效提高了全县群众对《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的了解,增强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为彻底清理电力设施内违章树木、建筑物,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电力线路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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