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家住江苏宝应县夏集镇王桥村的张某家人一大早就来到了夏集供电所,在如数补交了294.79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884.37元后,羞愧地说:“罚点钱是小事,脸可是丢大了!”
3月1日,夏集供电所员工毕桂洲抄表时,发现张某家的电表字数有问题,比1月份抄见表字底数还差几十度,怀疑张某家存在窃电行为。于是,他便打电话到供电所营业厅,请他们协助检查。接到电话后,该所营销人员李春新、张荣辉两人带上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赶到张某家。检查发现,电表箱封印已被动了手脚,打开表箱后,发现电能表封印也被破坏,电表计度器明显存在人为移动的痕迹。在窃电被查事实面前,张某家人只好承认。
事后,从张某家人交待里得知,张某常年在外打工,从事装修行业,平时需要临时接个电、搭个火,他从不用找电工,都是自已动手接电,反正用了就走,从没被查过。此次春节回家结婚用了一些电,想省去这部分电费,所以就动起了窃电的歪脑筋。于是,他擅自打开电表,将表计示数向回倒了一些,结果弄巧成拙,竟然将1月份表字已是282度的底数倒回到了251度,就连自己也未发现。
张某本以为此次在电表上搞点“小动作”,神不知,鬼不觉,谁知还是被细心的抄表人员发现了。供电所营业人员在核定其家用电器设备后,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给出了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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