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广丰县供电公司筑牢反窃电内部防线

作者:徐仲飞  2010-03-23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公司内部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从3月22日起,广丰县供电公司各部室、各基层单位陆续签订内部反窃电工作责任书及员工反窃电责任状,以此来筑牢反窃电内部防线。此工作将于31日前完成。

该公司《反窃电责任状》规定:公司员工不得有窃电行为,不得有内外勾结行为,严禁为盗窃电能行为说情,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刁难反窃电工作人员;如果员工窃电或内外勾结盗窃电能,窃电电费金额不满五百元者,作待岗处理;如果员工窃电或内外勾结盗窃电能,窃电电费金额满五百元者(含伍百元)、一千元以下者,作留用查看一年处理;公司员工窃电或内外勾结盗窃电能窃电电费金额满一千元(含一千元)及以上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员工窃电或内外勾结盗窃电能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还将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刁难或干扰反窃电工作的,视具体情节和性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如果违反党纪、触犯法律的,将按照党纪或提请司法处理。公司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与各部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定了《反窃电责任书》,与每位员工签定了《反窃电责任状》。

该公司领导表示,将建立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决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广丰县供电公司,反窃电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