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洛川电力局20多名职工走上街头向群众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电力设施,严励打击各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农村各类基建陆续开工,群众开始种植新的苗木,极易造成电力线路下违章建筑和树线矛盾。为了切实保障电网安全运行,该局组织在全局15个供电所,统一组织开展了以“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由主管生产副局长带领生技、安监、营销人员,走进学校、机关、街道和村组,向他们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法》,以及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收购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精神,还深入废品收购站(点),向收购人员发放《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收购、窝藏电力设施器材料的处罚与责任追究,向群众宣传电力线路下种植树木的相关规定,使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电力发展,维护电力设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图为: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电度表及互感器知识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12辆,出动人员60人次,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单1500余份。通过此次全县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使群众明白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在全社会的努力下共同为电网安全再设一道屏障。
标签:洛川电力,街头宣传,电力设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