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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公司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

  2010-04-01

3月28日,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组织系统各发供电、电建单位在全省十个地市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国家电网在陕西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有了良好的认识,有力的保障了电力设施的安全。

今年3月,陕西省电力公司为调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爱电、护电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电力设施保护社会氛围,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各地市供电局(公司)通过广播、展板、散发传单、用电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解答群众用电难题,让大家自觉树立爱电、护电意识,进一步彰显了“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 ”的活动主题。公司今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将重点放在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电网建设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涉电犯罪案例上;二是在宣传对象的把握上,突出了重点电力设施保护单位、大型电建工程工地、电力设施案件高发区、主网沿线村镇学校和各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三是在宣传时间的安排上,切实做到了统筹计划、因地制宜、有始有终;四是改革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法,基本上做到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群众所喜欢,为群众所接受。

据不完全统计,公司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共出动人员4200多名,宣传车250台次;设立宣传点180余个,制作宣传展板360多块,刷写标语530多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万余份。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对增强人民群众的爱电护电意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国家电网

标签:陕西电力,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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